在异地居住就医能报销吗?不幸得了大病,医疗费是个沉重的负担,能报多少?本期社保直通车就为读者解读异地居住就医报销和大病政策。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因大病就医后,一个社保年度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20万元。
异地居住就医须异地居住满180天异地居住就医能报销吗?可以,但是有条件。根据政策,长期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和单位派驻市外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异地就医。具体的申办流程为:由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个人)填写《佛山市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部门、异地居(村)委会证明等,向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申办后,参保人到选定医疗机构住院前,须电话告知参保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因急、危、重症住院的可在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办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须在提前选定并经区社保局审批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才可报销。
职工异地就医须年审单位派驻市外工作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资格有效期自核准生效之日起,至当年社保年度结束。核准生效时间未超过半年的,延续至下一社保年度。新社保年度仍需继续保留原申请的异地就医资格的,需在每年4至6月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的需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此外,参保人要求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须办理变更申请。参保人如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此前办理的异地就医资格从在原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如需享受异地就医资格,须重新办理。
大病保险报销转市外就医须经核准在社保的热点问题中,大病保险能报多少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根据政策,已参加了本市城镇和居民住院基本的参保人,一个社保年度内(跨社保年度住院的,按出院日期核定),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除外)累计超过2万元的,按下列规定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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