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的批改手续如下,
(1)保险单签发后,保险单事项若有变动,例如保险财产地址迁移,占用性质改变,保险金额增减等(有特别约定者除外),山被保脸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签章后和原保险单一并交保险人,凭此签发批单。
(2)批单一式二份(或三份),由内勤签妥盖章后,分别贴在保险单正、副本上,并加盖骑缝公章。被保险人批改申请书,应与投保单—·起存挡。签出的批单应另行统一编号,在号码前加一“批”字。同时,应在资料卡有关的项目中,作相应的注明。
(3)业务部门开具批单时应力求文字简练,凡是保险费有增、减的,应列明加费或退费的计算公式,并送计财部门核对和开具加(退)保险费收据,凭此记帐和办理结算。
(4)发生部分损失的赔案,在赔款后,应出具赔款批单,注明该保险单尚余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全损赔付的赔案和要求全部退保注销保险单的,在签批时应将保险单正本收回注销,由业务部一并归档存查。
发生部分损失已赔偿的财产恢复后,企业要求加保的,也可以批单形式给予加保。
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保障您的生活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