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汉市人社局在官网上就生育保险新政征求意见。新政拟规定,凡在武汉市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即使没有工作,也可以享受和职工同等的报销待遇。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武汉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且夫妻双方均符合计划生育的,其配偶即使无工作,也可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享受报销待遇。
报销范围包括,凡是符合规定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均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这样的规定无疑是给计划生孩子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一方面减轻了因为生孩子而造成的工资的损失,很大程度上给家庭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又能很好的配合国家的保险制度,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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