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潍坊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环节,最大程度方便参保人看病就医,潍坊市将全面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同步即时结算服务。
在潍坊市近日公布的《潍坊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要进一步做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建立健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实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即时救助的“一站式”服务。据悉,“一站式”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但不包括因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婚检、康复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支付的医疗费用等。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或监护人持《低保证》(《五保证》、《医疗救助证》)和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到医院救助窗口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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