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华:我原在呼市第五塑料厂工作,现在想办理社保或五七工退休相关养老保险,听说要原单位出证明,可是呼市第五塑料厂早年倒闭,不知怎么办理?
记者:记者从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了解到,潘晓华系原呼市第五塑料厂职工,1989年,因病退职回家,从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政策规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潘晓华可以按照《呼和浩特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呼政办发[2012]146号)文件精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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