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规定,我中心自2014年8月18日起,开展2013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依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都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副本及纸质副本),接受发证机构进行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核查检验。二、年检携带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3、2013年度财务年报表;4、2013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5、2013年度江苏省养老保险申报核定信息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窗口领取);6、填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三、时间安排:2014年8月18日----2014年11月30日四、地点安排: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8-85868072联系人:胡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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