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团体单位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政策。
近日,兰坪县社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职工保险办法》、《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兰坪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县112家机关、事业、团体单位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信息进行采集,实现了全县机关、事业、团体单位在职职工6214人工伤生育实名制参保。完成工伤保险核定缴费125443元,生育保险核定缴费200109元,征缴工伤生育保险基金3913845元。
同时,在基金管理上,把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保值增值、实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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