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分别达到500元和470元,其中的政府补贴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每人380元。我区对农业人口在6万以下的牧区旗县额外的增加了人均20元的补贴。
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9%和75%以上,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1%和51%。截至2014年末,全区12个盟市全部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累计受益63133人。
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将会不断加强,在2014年时,全区统计共支出了医疗救助资金大约7.1亿元,累计救助的人数为208万人次;12个盟市均建立起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救助资金筹资总额达到了2484万元,救助人数为19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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