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判保险公司败

loadingloading
[提要]【摘要】保险理赔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就有一起因保险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判决显示保险公司败诉,保障了投保人应有的权益。明知保监会曾于1999年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
  【摘要】保险理赔的纠纷时有发生,近日就有一起因保险而引发的赔偿纠纷,最终判决显示保险公司败诉,保障了投保人应有的权益。

  明知保监会曾于1999年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而南通一家保险公司却依然给市民严某夫妇的女儿办理了10万元未成年人身故险,不想该女孩小严在正常缴费8年后,患骨肉瘤死亡。保险公司却以超出5万元限额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按原来保险合同承担全部保险责任,并给付原告剩余保险理赔款人民币40800元。

  据了解,为防范成年人为未成年子女投保存在道德风险,防止投保人因利益驱动而对未成年人造成人身伤害,1999年保监会发文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2010年11月将此保险限额变更为10万元,并从2011年4月1日开始实行。

  2005年,严某夫妇就以女儿小严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福如东海终身寿险,基本保额为10万元,年交保费2300元,缴费16年,受益人为严氏夫妇。合同签订后,严氏夫妇按约履行了缴费等义务,8年共缴纳保费18400元。

  女儿患病离世后,保险公司却只肯赔偿5万基本保额,退还多交的一半保费。无奈之下,严某夫妇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作为专业保险机构,理应比投保人更清楚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国家对未成年人人身保险有限额的前提下,仍出具给原告的保单上载明基本保额为10万元。且保险公司一直按保险单载明的10万元保额收取保费,以未成人投保限额为抗辩理由,显然有违诚信原则,对原告亦有失公平,遂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提示:保险公司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要诚信专业,不能欺骗消费者。投保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理因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