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两年内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生服务站整合,做好人口计生政策调整试点。安排全省县级综合医院执业医师到省内三级综合甲等医院进行专项培训。组织实施1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200套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和400个村卫生室建设。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李辉教授认为,政府应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肩负责任,促进医疗事业发展。李辉教授认为,政府应肩负财政足额支持的责任。长期稳定有效的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基础。在我国农村社会转轨、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尤其是今后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中,政府应克服财政困难,加大省级财政对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的广度深度,尤其要向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倾斜,而不是简单地向一些县区倾斜,额度的多寡,可以参考特殊的项目、特殊群体实际需要。李辉教授建议,随着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可以适当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
李辉教授介绍,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均衡。大医院过分集中于大城市,优质卫生资源过分集中于大医院,县乡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相对滞后,与人民群众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迫切需求还不相适应。提高他们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非常必要。“为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政府需投入一定资金,对选派人员的学费和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贴。”李辉教授说,黑龙江省的千人培训计划已经启动。同时在《黑龙江省村级卫生规范化实施细则》中,黑龙江省首次明确规定,村卫生所(室)均为独立法人。黑龙江省财政2012年筹资1亿元,逐步化解899所乡镇卫生院债务负担,并将22222名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全面回归公益性质。以上这些积极举措都为黑龙江省完善医疗供方制度建设提供了保障。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