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本月起,南昌社保部门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
今年起,南昌市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全省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缴费,医保、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则以南昌市平均工资水平为基数缴费。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户主及帮工按不低于201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费。
即日起启动调整审核
据悉,南昌社保部门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审核工作时间为10月8日至11月30日,审核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执行时间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其中,参保事业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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