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此后,双方成为公司的重要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106,676.43万股,占民生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9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之万能保险产品持有民生银行93,552.18万股,占民生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6%。双方成为一致行动人后,可行使表决权合计为200,228.61万股,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5.48%。
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表示,在处理有关民生银行经营发展、且需要经民生银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加强在民生银行中的影响力。在民生银行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前,双方合力向民生银行推选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双方应对推荐董事的人选达成一致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为准。
提示:此次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人寿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为,在处理有关民生银行经营发展、且需要经民生银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据了解,该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至民生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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