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企业、公司等单位组织有权扣留职工的保险金吗?

loadingloading
[提要]某县纺织厂于1986年7月为全厂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从1986年7月2日到1987年7月1日。1986年10月16日,该厂

某县纺织厂于1986年7月为全厂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从1986年7月2日到1987年7月1日。1986年10月16日,该厂19岁女工潘某不幸遇车祸身亡。县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将潘某的2000元保险金汇到了纺织厂。纺织厂认为,厂里从福利经费中出钱为职工投保,尽了义务,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2000元保险金应由厂里支配。
于是纺织厂根据潘某家庭经济条件的实际情况,从2000元中拨出500元给潘某的父母。
上述纺织厂的做法是不妥的。因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必须指定受益人,若没指定受益人,则以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这就明确了受益人的范围只有两类:一类是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一类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应由投保单位支配保险金,本案潘某的2000元保险金应由其父母领取。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