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卡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买药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简直是“霸王条约”。
记者了解到,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越来越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额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则增长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
深圳市社保局曾对媒体表示,设余额限制是为了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深圳市社保局于9月1日在官方微博再次做出回应:只要市民拿着处方去药店买药就没有“4595”门槛的限制,鼓励“先就医,再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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