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津贴即日审核发放
消息从6月1日起,贵阳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审核发放生育保险津贴。相关负责人提醒,从今年1月1日起,贵阳市凡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下,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产假或休假的,均可领取生育津贴。
按照规定,只要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同时,自己在今年1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均可领取生育津贴。除生育小孩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也可享受生育津贴。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才能享受生育津贴。若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应由单位给予支付。
每个人究竟可领到多少生育津贴,是广大职工所关注的问题。据了解,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产(休)假期天数计发。
目前,贵阳市用人单位2012年度的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还未“出炉”,现行的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仍以2011年度的为准,最低缴费基数为1685.4元,国家法定基本产假为90天(不包含晚婚晚育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等情况)。由此可推算,目前女职工生育后可拿到的最低生育津贴为1685.4 30(天) 90(法定基本产假)=5056.2元。根据各单位对产假天数执行的不同,数额也有所变化。
相关负责表示,从6月1日起,贵阳市医保中心对符合生育保险支付条件的参保职工审核发放生育保险津贴。对于2013年1月1日起入院,发生分娩和计划生育流产术的参保女职工,各级经办机构将对其提供备案登记并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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