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险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今日上午9点,南充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闻发布会正式召开。发布会主要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为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祝长林就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作出详细说明;第二项议程为对大病保险制度进行释疑问答。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出台 据了解,目前,我市有670多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但总体来看,城乡居民医保水平还相对较低,特别是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 的现象仍然突出,大病医疗保障已成为我市医保体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因此,根据国、省要求,2014年8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对大病保险工作予以细化和可操作化,该方案至发文之日起施行。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已参加南充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南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足额缴费的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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