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内江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度,9月29日,内江市出台《内江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实施办法》,内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整合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制度。
文件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以前100元至1000元十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四个缴费档次,健全了长缴多得的缴费机制,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每年100元至3000元的14个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同时,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并对选择100元、200元档次的参保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至3000元档次的参保人,每年补贴35元至250元。
截至9月底,内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25.93万人,新农保和城居保实行 两保合一 ,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城乡居民,让更多的群众享有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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