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海南省三亚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成绍林终于拿到了28万元工伤赔偿金,至此,一起历时五年的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该案是三亚市检察院首起先后利用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行政检察监督手段监督的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该案是由省院转办三亚市检察院的行政申诉案件,申诉人成绍林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四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该案自2007年事故发生先后经过两级政府、三级法院多次行政决定、复议及行政裁定和行政判决,成绍林未得到工伤确认,也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问题数年没有得到解决,老婆与其离婚,未成年的儿子未得到适当监护而溺水死亡等不幸遭遇,成绍林曾携带炸药到三亚市中级法院威胁要炸办公楼,还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三亚市检察院在受理该案后,一方面积极做了成绍林的解释说服工作,另一方面及时立案审查,同时启动了执法办案一级风险预警机制。三亚市检察院在审查中,通过证据分析论证了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并通过调查,证实了原审采信了伪造证据。
据此,向三亚市中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三亚市中级法院虽然裁定再审,但仍维持了原错误判决。经向省市两级院检委会汇报后,提请省抗诉,省高级法院再次开庭再审此案。成绍林终于拿到28万元的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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