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上半年为3377名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230万元
?近日,从江苏省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共为3377名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23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失业人员由于失业而造成的生活负担。?
?据悉,为保障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失业人员由于失业而增加的生活负担,从去年7月份起,宿迁市规定,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将核定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划拨到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户。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409.4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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