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文件,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新政策规定,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25元/人/天,其他地区20元/人/天,工伤人员到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交通、食宿费用,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最高不超过150元/人/天,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20元/人/天。
此外,新政策还明确规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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