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全顺保两全保险”和“附加全顺保意外伤害保险”。 产品特色:大灾高保额,防护再升级。 “全顺保”产品,保障内容不仅涵盖一般意外事故,更添加了对八种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风险的防护,提供3倍的高额保障,意外防护更加全面。意外覆盖广,出行更无忧。 “全顺保”是一款专门针对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障计划,保险责任涵盖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等风险。其中,对于乘坐水路公共交通工具和驾车出行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提供2倍的高额保障;对于乘坐民航班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八种重大自然灾害,提供3倍的高额保障。“全顺保”可充分满足对意外风险的防范要求,为您和您的家人的幸福生活增添更多保障。 返还百分百,收益固定有:与传统的消费型保险不同,“全顺保”属返还型意外保障计划,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时依条款给付一笔主附险应交保费105%的保险金,为您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 投保范围广,保障方式多:“全顺保”可以为出生满30天的婴儿投保,也可以为年满55周岁的成年人投保,投保范围更加广泛,“全顺保”保险期间为交费10年保障至70周岁,这样的设计确保了您在适合的人生阶段,也就是您认为最具有交费能力的阶段,为自己的未来构筑长期意外风险保障。同时利用“全顺保”的“返还增值”功能,还能给自己的养老做好一定的财务储备。 投保条件:出生满30天-55周岁 保鲜期间与交费期间:交费10年保障至70岁 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为人民币10万元 生存保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主附险已交保费的105%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未满18周岁: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按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其他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的,按主附险已交保费与主附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年满18周岁:按主附险应交保费的105%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应交保费的105%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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