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郭某驾车经过襄城区环城东路时,撞上同向右侧非机动车道内骑电动车的李某,事故发生后郭某弃车逃逸,李某经抢救无效身亡。一年多后,肇事男子郭某被抓,面对更加沉重的处罚,他后悔不已
。据悉,他的车辆保险齐全,但撞人后却选择逃逸,为此他将接受民事与刑事的双重责任。前晚,民警在樊城将郭某抓获。民警告诉郭某,事发时,郭某的肇事车辆保险齐全,如果他肇事后不逃逸,而是积极抢救伤员,配合事故处理,他本人不仅不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而且也不会因逃逸被通缉,整天过着躲躲藏藏的生活。据介绍,因为郭某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有权拒绝履行赔偿责任,而他本人的犯罪行为也将因肇事逃逸情节受到从重处理。
听完民警的解释,郭某后悔不已,等待他的,将是民事与刑事的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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