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采取多重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烟台市牟平区于今年7月启动实施了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
通过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人均筹资15元,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50%,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20万元。
目前,牟平区新农合商业保险大病补偿工作已全面启动,商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已全部进驻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对新农合大病病人,在医院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后,还可在医院即时进行商业保险大病补偿,切实做到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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