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社局自9月底执行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件至今已审批110位申报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审批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必须提供原始材料。在我们受理的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有工资表、花名册、手工业基层人员移交表、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还有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保障审核表、工资待遇审批表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对于没有提供原始资料的我们坚决不审批。?
?二、层层把关。申报审批表必须先由企业(现管理机构或乡镇政府)审核盖章,之后再由社保局核实签字盖章,最后由人社局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三、户口必须是城镇户口。根据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在审查材料时,若发现其户口登记时间是2010年12月31日之后,且参保人员提供不了其他证据证明其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是城镇户籍,我们就要求其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开证明材料。?
?四、能办就办,办就办好。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我们会从参保人员的利益出发,在第一时间内将宣传做到位,第一时间将审批工作做好,第一时间为参保人员办理收费程序,让参保人员早日将自己的养老问题解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而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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