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用人单位五项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和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遏制和纠正少报、瞒报、不及时申报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问题,确保缴费基数核定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海南省决定从2013年3月起,开展全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检查。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专项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稽核检查对象和内容,核实核准缴费基数及人数。
稽核内容为职工人数和参保缴费人数情况;职工工资和申报缴费基数(包括以土地承包经营获取劳动报酬人员的缴费基数)情况;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参加险种是否符合规定的情况。
稽核检查中,如发现用人单位确有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情况,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同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M6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