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定职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从7月起按单位性质,对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统一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用人单位有未申报参加的险种,市社保局将在7月由系统自动增加险种并生成应缴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社保局从今年3月1日开始对我市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通过验证发现,部分参保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仍未按规定应保尽保,为职工申报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不齐全。
为此,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照以下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险种,核查本单位是否有应保未保的险种。1.机关单位应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事业单位应参加: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公单位险外);3.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机关或事业的非编人员应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市社保局提醒,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应在7月15日后领取缴费通知书时拷贝个人缴费明细进行核实,若有问题,必须于7月20日之前报各城区管理部门进行修改、核对,核实应参险种和应缴金额无误后,方可办理8月份征缴业务。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