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衡水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开始年检。 各参保单位负责收齐本单位特殊疾病人员的《特殊疾病专用证》,同时填写《特殊疾病年检汇总表》到市医保中心审核二科进行年检;改制破产企业人员可自行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年检。
本次年检范围为2013年以前通过认定的慢性病人员,年检日期截止到7月31日,逾期未进行年检的,特殊疾病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截至7月10日,市医保中心已年检特殊疾病证件2245人次。望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特殊疾病证件年检,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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