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根据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运行情况,将两项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于2014年正式实施。随着全市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按户籍分别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不能适应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客观需要,主要是两项制度存在管辖范围重叠、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在政策制定上易出现政策重叠;在业务管理上存在重复参保,选择性参保和参保盲区,造成资源重置、管理成本增加等问题;两项医保政策标准不一致,居民同城不同待遇;两种制度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管理成本高,信息不能共享,大量的社会资源被浪费。
为此,该市及时整合医保资源。整合后,全市农民、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将享受同一标准的医疗保险,即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报销标准。今年个人筹资标准为400元,中央、省和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为330元,居民个人缴费70元。以后年度缴费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预计全市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可达60万人,按目前的筹资标准,每年至少可筹集医保基金2.4亿元。
M6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