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社保局业务负责人介绍,网上补缴业务仅能对用人单位在职参保人员进行操作。补缴起始年月最早为补缴操作当月(含当月)向前6个月,补缴终止时间最晚为补缴操作当月,应补缴月份不能晚于单位最后一次申报月份。网上社保补缴业务操作和柜台缴费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当月提交成功而未缴费的补缴业务及相关单据超期将作废。
办理社会保险网上补缴业务时,参保单位登录社会保险申报系统,录入补缴申请人相关信息后,打印生成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专管员和补缴申请人签字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表》到单位对应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同时,本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工作开始,各缴费单位可自主选择网上验证和柜台验证的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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