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自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目前我市已有26.71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占应参保城镇居民人数的93.4%。去年6月份,我市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市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市全民医保制度已经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据了解,政府给予参保城镇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资金补助,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仅需分别缴纳120元、20元就可参保。
此外,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特别补助。居民参保后,未成年人、成年人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每年最高报销限额分别为10万元和6万元。政府还按照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建立了居民门诊账户,用于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支出。
参保的少年儿童及中小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住院费用和参保居民因生育发生的住院费用也属于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据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该中心与教育、民政、残联、卫生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初步形成“参保在社区,缴费在银行,结算在医院”的管理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人性化的服务。
目前,他们正积极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联系,将把在我市就读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体系中,力争年内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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