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解决城乡职工、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14年,市在全省首家实行了大病保险全市统筹制度,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保险均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实施大病保险,让所有参保(合)人员享有均等的大病保障。已在实践中初步构建 一体化运行、一站式结算、三位一体服务 的大病保险经办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三县二区大病保险的全覆盖。截至2014年,共筹集并拨付首批大病保险费1575万元,已有17601人次通过 一站式 理赔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赔付共计3618万元,其中职工医保1261万元,居民医保2357万元。
(一)实行制度化运营模式。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物价等因素确定筹资标准,建立多元化、常态化的筹资机制;建立基本医保保险和大病保险一体化结算平台;建立 病前健康管理、病中服务跟踪、病后核查赔付 服务体系。利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大病保险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强化对商保公司的服务监督。
(二)打造标准化服务体系。按照 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服务标准 要求,打造全市统一的经办服务体系。统一资金和保费筹集、待遇偿付、审核赔付、医疗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统一机构设立和人员聘任、统一工作内容、统一工作流程和要求统一人员考核标准。
(三)实现一站式费用结算。即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的基础上,通过一体化信息结算系统,同时结算大病保险待遇,将大病保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体现于 一张结算单 ,在医院窗口直接结报。在提高参保人员待遇的同时,不增加额外的手续和程序,做到亲民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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