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加大基金征收力度,预防基金负担过重风险,保证居民基本医疗基金安全运行和持续稳定发展,经开区采取多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医保、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基金预算、决算;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适度的原则,对基金严格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善基金审计、报销及现金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相关业务流程,依法进行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三是财政、开户银行、市(区)医保局定期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确保了基金安全。
截止2014年10月,经开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784人,比2013年参保人员增加860人。
区财政补助由2013年的25元/人.年提高到29元/人.年,2014年区级财政补助到位资金39.97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23.7%。
实现全区居民缴费176.94万元,累计发生医疗费用501.19万元。经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同上年相比稳中有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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