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获悉,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运作12年以来,累计约为4.75万人次报销了大病医疗费用,全市130万参保城镇职工获得32万元/人/年的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太原市因此成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经办时间最长、覆盖层面最广、参保职工受益最大、医疗管控最有力”的省会城市。
数据显示,12年来,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参保单位由1018个扩大到9180多个;参保人数从11.5万人扩展到130万人,占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人数的95%以上。
全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从2003年的10万元提高到了目前的32万元,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90%,保障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与此同时,太原市大病保险的筹资额为96元/人/年,在全省甚至全国处于较低水平。
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的给付金额由2003年的419万元/年提升到现在的11000万元/年,风险保额由114亿元/年提升到4160亿元/年,件均赔付由1.12万元提高到2.2万元。2013年进入大病保险赔付的参保人赔付水平提高52.36个百分点,大大降低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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