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7月1号,国家公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我市将依照该《暂行办法》和省人社厅相关实施细则执行,目前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与该《暂行办法》不符的,以该《暂行办法》为准执行。
该《暂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是否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为界限,实行双向衔接。
具体来说,满15年的可以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不满15年的可以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外,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需要三个15天,即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受理申请后需在15天内发联系函,转出地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天之内要办结转出手续,待遇领取地收到转移资金后15天内要完成核对并告知参保人员。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