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4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哈市将开始分批办理社保卡。其中,在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托管服务中心管理的5万名无单位参保人员成为了首批办理者。这5万名托管人员可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原所在单位设定的办理时间,在指定日期到哈市道里区上海街8-7号的服务大厅办理。
无单位参保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一代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到上海街服务大厅,首先填写《个人业务办理登记表》后到“社保卡信息确认”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打印出《参保信息确认单》后,参保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参保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等参保信息有误的要到相关险种业务经办机构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参保人员签字认定,工作人员打印《社保卡工本费缴费通知单》;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工本费缴费通知单》到收费窗口交费,交费后到二楼大厅领取《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据实填写;参保人员持填写完成的《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进行信息采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信息、指纹信息等),信息采集完成后,工作人员向参保人员出具《社保卡领取凭单》;参保人员从信息采集之日起两个月后凭《社保卡领取凭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街服务大厅领取社保卡。
特别提醒:仅参加医保暂不需办社保卡
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中的一种或几种保险的无单位参保人员均需办理社保卡,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暂不需要办理社保卡。参保人员如五险中的任一险种在某一单位参保,由该单位负责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并缴纳制卡工本费,参保人员无须按无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
温馨提示:行动不便者可由家属申请
为了缩短办理流程,无单位参保人员也可在办理社保卡之前在市、区业务经办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所对自己的参保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有误(特别是身份证及姓名信息)的,到相应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将信息变更正确后再办理社保卡。对于因病卧床、行动不便的无单位参保人员,可由家属持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到上海街服务大厅办理上门采集申请,经所在社区证明后由工作人员入户进行信息采集。
温馨提示:办社保卡前原医保证仍有效
由于上海街8-7号服务大厅日办理能力有限,无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须按社保卡经办部门的通知顺序办理。其中,哈尔滨市企业职工托管服务中心保存的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从8月1日起分批办理;其他情况的无单位参保人员将安排在明年陆续办理。目前,哈市劳动部门已经根据首批办理人员所在原单位,设定并公布了部分人员的具体办理时间;其他未在此次公布时间范围内的首批办理者可留意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季度予以公布。参保人员未办理社保卡之前,原医保证继续有效,不影响就医买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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