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的拿也拿不走账上多了1万元人家找上门她也不还海口一女被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被判还钱一时失误,保险公司员工将1万元汇入汪敏(化名)账户。汪敏收到这笔钱后不愿归还,保险公司将其告上法庭。海口龙华法院经审理判决,汪敏返还1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2012年5月18日,汪敏乘坐他人电动车回家,驾驶人喝了点酒,与另一辆电动车发生擦撞。一辆货车经过事发地点,司机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保险杠与汪敏乘坐的电动车相撞,驾驶人当场死亡,汪敏受伤,电动车也损坏。后来,因为赔偿问题,汪敏与货车司机、保险公司打了官司。保险公司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支付汪敏近5万元。2013年1月18日,保险公司通过网银向汪敏转款。
因工作人员失误,多给汪敏转了1万元。事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与汪敏及其父亲沟通协调,但均没有结果。于是,保险公司以汪敏不当得利为由,向海口龙华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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