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成了出纳员刘某的取款机,在短短时间内就给单位造成几十万元的损失,她把这笔巨款用于“六合彩”赌博。近日,泉港区法院一审以犯职务侵占罪,判她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刘某是一名“80后”女出纳,受雇于泉港某娱乐有限公司,平时主要负责该公司日常现金营业收入和支出。该公司有两个保险柜,其中一个保险柜(以下简称“A柜”)由刘某保管钥匙,财务经理负责密码,两人共同配合才能开启保险柜,进行库存现金盘点。盘点时,刘某对A柜内的现金营业额核对完毕后,再将现金放入自己单独保管的另一个保险柜(以下简称“B柜”)。
去年8月15日,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一洋酒供应商提供两张付款申请单,要求她支付货款6.7万余元时,刘某将该申请单交由公司入账,将这笔货款私自截留。经供应商多次催要后,刘某只支付供应商1万元。去年11月~12月期间,刘某擅自取走B柜内现金,还通过工作中私自获取的A柜密码,开启A柜取走柜内现金。这段时间她总共取走现金计47.7万余元。据她交代,她将53.4万余元现金全部用于“六合彩”赌博。
去年12月10日,公司盘点时发现刘某保管的现金短缺。三天后,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利用担任公司出纳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资金53.4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该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属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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