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参加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在内的5个险种的社会保险;
(2)属于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应当参加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一定条件)、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在内的4个险种的社会保险;
(3)已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参加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经参加杭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累计缴费满10年,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