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社会保险法》,规范单位参保缴费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4年2月起,乐山市社保局成立稽核工作专项小组,由4名分管领导带队对市属800户单位展开实地稽核检查。
乐山市社保局此次稽核的重点,一是社会保险登记以及参保险种情况;二是职工人数、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情况;三是职工工资和基数申报情况;四是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第一阶段被检查的30余户企业中,全员全额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仅10户,其余参保单位普遍存在瞒报、少报人数、不给员工参保、选择险种参保和不按员工真实收入申保缴费基数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对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乐山市社保局发出稽核告知书,促使问题单位自查自纠,督促其依法参保和按规定申报缴费。
在实地检查的同时,乐山市社保局重视稽核与政策宣传有机结合,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不断强化企业参保意识,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争取杜绝参保单位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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