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高失业保险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待遇。12月30日,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发布此消息。
具体调整标准,城市四区(含云龙示范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816元,每月增加176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由每人每月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1元,每月增加9元。
五县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其中,醴陵市、株洲县、攸县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744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由每人每月2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7元;茶陵县、炎陵县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调整为672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由每人每月2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4元。
工作人员解释称,失业保险金是按照最低工资的80%计算,今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因此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也随之提高。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