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国家旅游局破除对旅行社跨省设分社、设门市的政策限制,鼓励品牌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和旅游车船公司跨地区连锁经营,并规定这项任务应当在2015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九江晨报记者从我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旅行社跨省设立门市部的解禁是一个利好消息,对我市旅行业开拓旅游产品营销渠道有帮助。
市内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旅行社设立的服务网点只能设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内。如果旅行社想在全国2880个县、县级市、旗设立销售终端,就必须设立缴纳5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分社,这大大增加了旅行社的渠道设立成本,不利于旅行社做大做强,集团化经营,也不利于地接社转变为组团社开拓全国市场。 一旦解禁,我市多家信誉度高的旅行社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将营销渠道布局在全国各县、县级市,甚至是乡镇上。
此举对游客也有利,今后如果发生旅游纠纷,游客可以直接在报名所在地投诉,并且要求旅行社提供面对面的旅游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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