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努力实现农村和城镇居民老有所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推动全域城镇化进程。
昆明市要求五华区于2012年7月1日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此项惠民工程,计划采取三项措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区上下充分认识实施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分工、协同推进、加强监管,真正把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经测算,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预计投入资金472.22万元。
三是筹措资金、确保推进。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做好资金筹措,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区级配套资金4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及时预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费72.22万元,确保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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