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深圳养老金单位缴费比例有所提升

loadingloading
[提要]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0%提高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昨天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

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0%提高至13%,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昨天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养老保险条例》修订案已获市人大三审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市人大将于近期公告正式文稿。
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了解,按照现行的办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8%,其中单位缴10%,员工缴8%。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共济账户。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0%,远低于广东省18%和全国20%的平均水平。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国家转移政策规定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基数的12%转移,另我市需按缴费0.9%的比例向广东省上缴调剂金。单位缴费比例如低于13%,则转移人员需由其他参保人缴费予以补贴,将产生不公平。
按照现行政策,比如某参保人2009年的缴费工资为2000元,按照我市目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8%计算,个人缴费8%为160元,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需缴费10%为200元,计入共济金账户。假如现在该参保人要转保到广东省外,他除了能转走个人账户的160元外,还可以把共济基金按照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随同转移,也就是还可以一起转走240元的共济金,而实际上深圳企业为其缴纳的只有200元,社保基金需要倒贴40元,这40元本来是属于深圳全体参保人的,却转移走了。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