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400多万职工切身利益的广州生育保险新政前日起公示。消息一经披露后引发全城热议,有不少网友担心,新政将多项津贴改由单位发放,很可能得不到落实。还有不少职工不解,既然生育保险基金面临收支压力,为何不财政兜底,而非要选择降待遇?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回应:生育保险待遇由5项变2项,并非因基金不够用,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改由单位负责发,不影响职工待遇”。
网友担忧?单位能否依规支付?未婚女性会受影响吗?
根据前日起公示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拟由现行的5项减至2项,即只保留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取消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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