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存款担保时代将终结存款保险条例或明年实施
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该条例具体施行的时间,而据记者了解,存款保险制度最快将从明年二季度开始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也并未明确市场所关注的具体的存款保险费率。
意见稿只显示,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据前期参与过存款保险条例讨论的监管层人士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透露,费率可能会根据银行的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等分级制定标准,划分五或六个等级。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作为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在国际上已发展多年。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意味着国家信用背书的隐形全额存款担保的时代即将终结。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政府对银行业的存款一直存在隐性信用保障,而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从对存款的全额保险转为部分保险,存款人在心理上可能会觉得存款的保障程度降低了,短期内,经营状况较差、资产质量不好的银行,可能遭遇存款流失,即公众将存款从中小银行转移至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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