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是全省首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的城市。
两年多来,榆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养老”的美好愿望成为可能。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98.3万人,缴费人数70.8万人,享受待遇领取人数27.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百姓系上了“保险带”。
2009年,榆林市出台《榆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为了减轻入保群众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榆林市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按年一次缴纳,省、市、县区三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60至80元。缴费600元以下补贴60元,700元起至90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补贴在60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缴费1000元以上的补贴为80元。
另外,榆林市养老保险水平根据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费价格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市、县区财政每年按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预算总额的10%安排预算养老保险储备金,用于今后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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