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庆阳市着力实施十大惠民工程,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扎实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和社保待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
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庆阳市妥善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并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老工伤”等问题纳入统筹,予以解决。全市基本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新增缴费均保持了高位增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46%。
去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金普遍得到了调整提高,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到1407元。医保待遇实现了“一降四升”,即降低城镇职工住院费用起付线,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居民大病救助标准,提高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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