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周村区就业办积极做好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作,截至目前,9个月的时间共计为2800余名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6147人月,缴费金额达245万元,缴费工作做到及时足额完整,整个过程合理有序。
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作是《社会保险法》赋予人社部门的一项新任务,体现了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怀,因此这项工作一开始我单位就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社会保险法》和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关于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有关文件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掌握开展这项工作的方法要求,失业人员办完失业金申领手续就书面告知其为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缴费时间等事项,以便于失业人员离开用工单位后医疗保险费的衔接,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同在职职工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同时为了不间断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及时缴纳,在失业人员领完失业金的当月,我单位工作人员提前电话通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缴费结束并提醒失业人员自己交费。这些细致周到的服务进一步增强了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有力的保障了他们的生活,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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