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办对某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和执行财政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会计核算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存在的问题会计科目设置不合规。该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仍使用“待摊费用”科目核算租赁费等相关内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已删除了“待摊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个项目。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资本性支出在公杂费或低值易耗品核算;二是应通过低值易耗品或物料用品科目核算的资产在公杂费科目直接列支。费用支出核算不准确。一是多列费用。如:养老保险多计提1,191,362.15元,某市中心支公司2011年多摊销房屋租赁费99,779.57元。另有个别支公司还存在因折旧年限差异而多提累计折旧的现象。二是少列费用。检查发现理赔人员的工资均未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三是列支跨期费用。2011年列支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取暖费、租赁费、广告费、报刊杂志费等。职工工资总额核算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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