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晚,在烟台莱山区澳柯玛大街上,市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一名酒后无证驾驶面包车的“司机”李某。
李某正在进行驾考学习且还剩最后一门就毕业了,却因此面临重新回炉学习等处罚。 7日晚8时许,在莱山区澳柯玛大街广场北路处,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夜查行动中,发现一辆小型普通面包车,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是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驾驶员姓李,现在正在学车已经通过科目三考试,还剩“安全文明驾驶”没有考试。 原来,当天李某自己喝了半瓶啤酒后,朋友让其帮忙将停在市场内的车开回家中,大约也就5分钟的车程,李某觉得自己喝的不多,路也不远就侥幸驾车了。
据了解,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 对这一结果,李某后悔地说,眼看就差最后一门就能轻松拿到驾驶证了,因为贪杯却不得不从头再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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